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WX2018-1514
1.招标条件
双辽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垃圾桶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已由双辽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项目采购X[20180822]-0104号文件批准采购,采购人为双辽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标段划分:一标段:农户用垃圾桶;二标段:农户垃圾桶附属支架;
2.2 采购内容:一标段:农户用垃圾桶;二标段:农户垃圾桶附属支架;
2.3 采购预算:一标段:235.8412万元;二标段:201.37697万元;
2.4 采购范围:上述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保修、售后服务等;
2.5 项目地点:双辽市;
2.6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2.7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3.2 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的供应商;
3.3 供应商经营范围应包含采购内容;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多家参加按一个供应商计算;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供应商注册、招标文件获取、响应确认:
从即日起至2018年10月15日(北京时间,下同)必须登录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注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必须使用供应商自己的身份下载);响应人必须在距离开标24小时之前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认参加投标”界面点击“投标”按钮,否则响应无效;点击“投标”按钮后,开启时不参与投标的,在1至2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8年10月29日13时00分;
地点:吉林省四平市四平宾馆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谈判保证金提交方式
每个标段均为人民币2万元,开启现场提交从基本户开出的转账支票(只适用四平市内)、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原件方式缴纳谈判保证金,如果因响应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启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
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
n/ggzy/)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8.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双辽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单位地址:吉林省双辽市迎春路
联 系 人:王大鹏
联系电话:1390435286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谷大街1488号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园四楼A4-03室(飞跃路与光谷大街交汇)
联系人:姜先生
电 话:0431-80663516
监管部门:双辽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