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编号:JLHF-ZB-2018157
根据双辽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受双辽市公安局委托,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双辽市公安局囚车采购项目进行招标。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的条件。
1.2 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内容:
2.1采购内容:囚车一辆(详见“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
2.2供货地点:双辽市公安局;
2.3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天内供货完成;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三、采购项目预算: 财政资金30万元。
四、供应商注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
从即日起至2018年11月19日(北京时间,下同)必须登录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注册、免费下载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必须使用供应商自己的身份下载)。
投标人必须在距离开标24小时之前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认参加投标”界面点击“投标”按钮,否则投标无效;点击“投标”按钮后,开标时不参与投标的,取消其在1至2年内投标资格。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1日13:30,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六、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1日13:30
七、开标地点:四平市四平宾馆4楼开标室(四平市铁西区南迎宾街313号)
八、单一来源采购指定供应商:四平商车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该项目已发布两次招标公告,只有一家合格投标人,经采购人申请,采购办批准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其它供应商不可以参与。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开标现场提交从基本户开出的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原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因投标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十、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双辽市公安局
地址:双辽市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5843490505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
联系人:田工
电话:0431-88520058
邮编:130000
电子信箱:1064814617@qq.com
行号:308241000194
帐号:431900842410666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长春建设街支行
开户名称: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双辽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 话:0434-7223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