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满族第十三中学校教学楼维修、校园平整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SP201810079
1. 招标条件
根据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项目采购X【20181026】-0219号文件,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就伊通满族自治县满族第十三中学校教学楼维修、校园平整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教学楼维修、校园平整项目。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的全部内容。
2.3 工程建设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满族第十三中学校校园内。
2.4 计划工期为:2018年12月4日至2018年12月30日完工。
2.5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 招标控制价:81.473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的条件。
3.2 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合法资格。
3.3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8〕12文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是本单位员工,以项目经理证上为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在本公司至少连续缴纳近6个月社保(备注:近6个月指2018年5月至2018年10月)。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统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18年11月27日至2018年11月29日(北京时间,下同)必须登录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注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必须使用供应商自己的身份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距离开标24小时之前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认参加投标”界面点击“投标”按钮,否则投标无效;点击“投标”按钮后,开标时不参与投标的,在1至2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无。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11月30日8:30,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第1开评标室(伊通满族自治县委党校3楼)。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开标现场提交从基本户开出的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原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因投标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九、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www.jl.gov.cn/ggzy)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伊通满族自治县宾馆迎宾楼五楼517室
项目联系人:高明 电话:0434-4201026
传真: 邮政编码:130700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通满族自治县支行
账户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账 号:0804221609000028395
采购人联系人:王 戈 电话:15981576848
监督部门:伊通满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 话:0434-4223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