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县辽河流域(含招苏台河流域)治理PPP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WLZXS201809-05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就梨树县辽河流域(含招苏台河流域)治理PPP项目(项目编号:WLZXS201809-052)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现将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实施机构
梨树县人民政府(项目授权主体)授权梨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梨树县辽河流域(含招苏台河流域)治理PPP项目的实施机构,以梨发改环资[2018]6、7、9、28、29号,[2017]16号,梨发改投资[2018]5、27、33、34、39号,梨发改农经[2018]9号,吉发改[2014]461号批准建设,并由梨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
2.项目实施内容
主要新建内容包括:梨树县辽河流域招苏台河及支流河道治理(城防湿地)项目、梨树县辽河流域招苏台河及支流河道治理项目、梨树县辽河流域招苏台河及支流河道清淤项目、梨树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梨树县辽河流域(含招苏台河流域)治理-农村垃圾收集转运(二期)项目、梨树县辽河流域(含招苏台河流域)治理-农村垃圾收集转运(三期)项目、梨树县圣洁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项目、梨树县污水处理厂日处理30吨污泥建设项目、梨树县城区污水管网项目、梨树县辽河流域(含招苏台河流域)治理-乡镇污水厂区工程(二期)、梨树县辽河流域(含招苏台河流域)治理-乡镇污水管网工程(二期)。
委托运营内容为:梨树县招苏台河及东辽河流域治理-乡镇污水处理工程(一期)、梨树县郭家店镇污水处理工程。
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中标人,采取BOT+O&M运作方式,由中标人按照法人治理结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20%,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设定为与项目资本金相同即项目总投资20%,其中:政府出资代表出资20%(持有项目公司20%股权),中标人出资80%(持有项目公司80%股权)。如需融资建设,项目所需融资资金由中标人采用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完成。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7,140.27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45,075.82万元,建设期利息为2,064.45万元。建设投资资金政府出资代表出资20%,剩余资金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本项目是梨树县招苏台河及东辽河流域治理项目,项目本身有部分项目具有经营性收益,主要受益来源自来水水费、污水处理收费、垃圾处理收费、污泥处置费等,属于可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准经营性的项目,运营期内的使用者付费收益不足以覆盖投资成本,故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
3.项目合作期限
3.1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拟设置梨树县辽河流域招苏台河及支流河道治理(城防湿地)项目、梨树县辽河流域招苏台河及支流河道治理项目、梨树县辽河流域招苏台河及支流河道清淤项目、梨树县城区污水管网工程、梨树县辽河流域(含招苏台河流域)治理—乡镇污水管网工程(二期)设置合作期限为13年(含建设期3年);拟设置梨树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梨树县辽河流域(含招苏台河流域)治理—乡镇污水厂区工程(二期) 、梨树县辽河流域(含招苏台河流域)治理-农村垃圾收集转运(二期)项目、梨树县辽河流域(含招苏台河流域)治理-农村垃圾收集转运(三期)项目、梨树县圣洁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项目、梨树县污水处理厂日处理 30 吨污泥建设项目等合作期为27年(含建设期2年)。拟设置梨树县招苏台河及东辽河流域治理-乡镇污水处理工程(一期)、梨树县郭家店镇污水处理工程委托运营期为5年。
3.2项目公司在合同期内负责本项目的设计、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项目公司在合同期内享有项目经营收益权,合同期满后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政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从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月7日(北京时间,下同)申请人必须登录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注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必须使用供申请人自己的身份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距离开标24小时之前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认参加投标”界面点击“投标”按钮,否则投标无效;点击“投标”按钮后,开标时不参与投标的,在1至2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2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等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5.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年1月22日13时30分。
5.3提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四平宾馆五楼开标室(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广场西侧)。
5.4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6.公告媒介
招标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中标结果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7.其他说明
7.1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以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原件方式交纳参加采购活动的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中选(成交)社会资本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交纳形式包括: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7.2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7.3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不允许 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7.4未报名投标和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能投标。
7.5 合格投标人达到3家或3家以上,本项目方可进入本次招标活动的下一环节;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由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公开招标活动。项目经重新公开招标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7.6 公开招标活动的结果将按规定告知所有参加招标活动的投标人。
8.联系方式
8.1 招 标 人:梨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梨树县梨树镇
邮 编:136500
联 系 人:张礼
电 话:15774421908
8.2 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五楼
邮 编:130041
联 系 人:牟慕
电 话:13304348748
账户名称: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永安支行
银行账号:7350320109000011
开户行号:313241010174
8.3 监督部门:梨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监督电话:0434-5227529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