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9年双辽市增施有机肥试点补贴项目商品有机肥的采购已经由双辽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发的采购计划编号为项目采购X[20191009]-0103号的双辽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任务通知书批准,采购人为双辽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资金来源为省级专项资金,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9年双辽市增施有机肥试点补贴项目商品有机肥的采购;
2.2采购内容:商品有机肥(粉末状)
2.3采购数量:1333吨
2.4采购预算:99.9750万元
2.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供货完毕;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内有本次招标项目相关内容;
3.2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17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在2018年之后成立的,无财务报告的,可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里提供投标人代表和项目组成人员(不含退休人员)开标前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参保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投标无效”的要求。
四、供应商注册、招标文件获取、投标确认
4.1参与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注册、2019年11月21日到2019年11月27日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距离开标24小时之前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认参加投标”界面点击“投标”按钮,否则投标无效;点击“投标”按钮后,开标时不参与投标的,取消其在1至2年内投标资格。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2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四平市吉平宾馆一楼第3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1、开标现场提交从基本户开出的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原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因投标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5万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双辽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单位地址:双辽市辽河路269号
联 系 人:李占武
联系电话:0434-7245987
代理机构: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力旺广场B座8楼
联 系 人:林晓旭
联系电话:0431-85670001-8015;16530839367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长春高新支行
账 号:581160100100111867
监督部门:双辽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监督电话:0434-7223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