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梨树县梨树镇苗圃村亮化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梨树县梨树镇苗圃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梨树县梨树镇苗圃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供应商注册、招标文件获取、投标确认
参与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注册、2019年11月29日到2019年12月5日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距离开标24小时之前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认参加投标”界面点击“投标”按钮,否则投标无效;点击“投标”按钮后,开标时不参与投标的,取消其在1至2年内投标资格。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9时3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为吉平宾馆一楼第3开标室(吉林省四平市南新华大街1101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三、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开标现场提交从基本户开出的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保函原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因投标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5.2投标人须在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次施工范围内的企业、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5.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5.6须在投标文件里提供投标人代表和项目组成人员(不含退休人员)开标前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参保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投标无效。
5.7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8〕12文件);
六、工程概况及范围:
6.1 本次项目的内容为梨树县梨树镇苗圃村亮化工程,投资总额为1016583元,范围:经审查通过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2 工程建设地点:梨树县梨树镇苗圃村
6.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年12月27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0年1月15日,工期20日历日;
七、采购项目预算:1016583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梨树县梨树镇苗圃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王洪
联系电话:15004453456
代理机构:吉林省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平市铁西区建新街25号
联 系 人:张健
电 话:0434-5018801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四平分行营业部
账号:0704011000000631
监督部门:梨树县梨树镇苗圃村村民委员会
日 期: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