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SP202003028
根据伊通满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项目采购X【20200313】-0019号文件,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就伊通满族自治县景台镇永久村闫家沟南部道路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2项目经理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项目经理签字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
1.3须在投标文件里提供投标人代表和项目组成人员(不含退休人员)开启前以响应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参保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响应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响应无效;
1.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2016年后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至今的财务报表,2019年新成立的公司无需提供);
1.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7〕36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1.6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办【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
1.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9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1.10《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项目内容: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
三、采购项目预算: 其他财政性资金,229.3508万元。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参与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注册、2020年3月17日到2020年3月24日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距离开标24小时之前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认参加投标”界面点击“投标”按钮,否则投标无效;点击“投标”按钮后,开标时不参与投标的,将依法依规对不诚信进行处理并曝光。
五、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 无。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4月8日13时30分,地点为吉平宾馆一楼第3开标室(吉林省四平市南新华大街1101号);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开标现场提交从基本户开出的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原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因投标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八、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通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伊通满族自治县
邮 编:130700
联 系 人:孔主任
电 话:1390435808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解放大路810号7楼
邮编:130000
联系人:张工
电话:0431-81696339
户名: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
帐号:8113601013000169737
开户行:中信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