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更正公告2
各位潜在供应商(投标人):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号:SP20180401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改为2018年4月28日9:30,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更改为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018会议室,特此公告。
采购人: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