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伊通满族自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民族体育馆装饰装修工程设备采购项目第五标段(其他电力工业专用设备)
招标文件变更公告
伊通政府采购中心于2019年3月15日发布了伊通满族自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民族体育馆装饰装修工程设备采购项目第五标段(其他电力工业专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P201812044-5)的招标公告并上传了招标文件,现对此项目招标文件23页4.1作出以下变更如下:
原:4.1 在签署合同之前,供应商须向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合同总价款5%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取整数位到百元)。履约保证金须通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账提交。
更改为:4.1 在签署合同之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款5%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取整数位到百元)。履约保证金须通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账提交。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澄清
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