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取证相关装备采购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我中心于2019年11月5日上传的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取证相关装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现对招标文件中内容做出如下澄清:
项目名称为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取证相关装备采购,开标地点为伊通县公共资源第1开评标室(伊通满族自治县委党校三楼开评标室),其他仍执行招标文件要求。
特此澄清,对此给投标人带来不便,深感歉意!
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