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原招标文件中打分办法为: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审材料提供 |
1 |
企业实力(20分) |
注册资本金 |
7分 |
保险公司注册资本金在150亿元(不含)以上的,得7分:在150亿元(含)--100亿元(不含)的,得6分:在100亿元(含)-50亿元(不含)的,得5分:在50亿元(含)以下的,得4分。 |
由投标人提供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保险公司变更注册资本金的批复和总公司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 |
2 |
偿付能力 |
6分 |
2019年1、2、3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 |
由投标人提供2019年1、2、3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报告。 |
|
3 |
其他体现企业综合实力的内容 |
7分 |
包括:保险公司品牌实力、社会影响力、社会责任等。 |
由投标人提供总公司、省公司相关证明材料。如:红头文件、媒体报道、社会责任报告等。 |
|
4 |
服务能力(42分) |
机构网络 |
7分 |
在招标行政区域内设立县级分支机构,且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并正常营业;服务网络能够延伸至乡(镇)一级。 |
由投标人提供县级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吉林银保监局批复、营业场所购买或租赁合同、营业场所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乡(镇)级机构营业执照、业务经营许可证或监管部门的批复性文件、营业场所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 |
5 |
人员配置 |
5分 |
在总、省、县三级机构设立专门的农险部门,并配置农险从业人员。 |
由投标人提供总、省、县三级机构设立农险部门的红头文件;提供总、省、县三级机构农险从业人员情况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
|
6 |
服务能力(42分) |
车辆配置 |
4分 |
在招标行政区域内配置农业保险工作车辆,至少1台。 |
由投标人提供车辆明细表、车辆照片、车辆行驶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
7 |
风险分散体系 |
6分 |
具有完善、合理的农业保险再保险安排、大灾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和重大灾害应急预案。 |
由投标人提供近三年总公司再保险安排证明材料;提供大灾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和重大灾害应急预案等相关证明材料。 |
|
8 |
服务方案 |
5分 |
包括组织机构架构、岗位职责、各环节服务流程等。 |
由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9 |
服务承诺 |
4分 |
根据内容的规范性、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分,优得4分,良得3分,中得2分,差得0分。 |
由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10 |
科技创新 |
5分 |
农业保险科技创新应用,包括: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应用的成功案例;省内计划投入的方案和资源。优得5分,良得4分,中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
由投标人提供省级分公司合作协议复印件、全国应用的案例等相关证明材料。 |
|
11 |
产品创新 |
4分 |
在上一年或当年开办创新型保险产品,并实现产能。 |
由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12 |
经营经验 |
2分 |
在招标行政区域内有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经验,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
由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13 |
管理水平(15公) |
制度建设 |
10分 |
农业保险工作相关制度,包括:产品研发制度、承保查勘理赔制度、防灾防损制度、客户服务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单证管理制度等。根据投标人建立的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综合评价,优得10分,良得7分,中得4分,差得0分。 |
由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14 |
信息化能力 |
5分 |
保险公司具备较为完善的农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 |
由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15 |
合规经营 |
行政处罚 |
3分 |
在招标行政区域内的县级分支机构近三年未因农险经营收到财政、审计、监管等部门行政处罚的,得3分;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得分。 |
由省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行政处罚相关文件。 |
16 |
专项标准(20分) |
|
10分 |
在招标区域内设立的县级分支机构具有农业保险承办经验,并获得好评10分 |
在招标区域内设立的县级分支机构签订的农业保险承办合同,乡镇投票中标结果 |
|
5分 |
在疫控和扶贫工作中做出贡献5分 |
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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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分 |
在招标区域内有中央财政补贴型种植业保险和农业大灾保险以外,其他政府补贴型政策险开办经验的5分 |
在招标区域内签订的其他政府补贴型政策险承办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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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分值 |
100分 |
一一 |
一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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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更正为: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审材料提供 |
1 |
企业实力(20分) |
注册资本金 |
7分 |
保险公司注册资本金在150亿元(不含)以上的,得7分:在150亿元(含)--100亿元(不含)的,得6分:在100亿元(含)-50亿元(不含)的,得5分:在50亿元(含)以下的,得4分。 |
由投标人提供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保险公司变更注册资本金的批复和总公司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 |
2 |
偿付能力 |
6分 |
2019年1、2、3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 |
由投标人提供2019年1、2、3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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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其他体现企业综合实力的内容 |
7分 |
包括:保险公司品牌实力、社会影响力、社会责任等。 |
由投标人提供总公司、省公司相关证明材料。如:红头文件、媒体报道、社会责任报告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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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机构网络 |
7分 |
在招标行政区域内设立县级分支机构,且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并正常营业;服务网络能够延伸至乡(镇)一级。 |
由投标人提供县级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吉林银保监局批复、营业场所购买或租赁合同、营业场所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乡(镇)级机构营业执照、业务经营许可证或监管部门的批复性文件、营业场所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 |
5 |
人员配置 |
5分 |
在总、省、县三级机构设立专门的农险部门,并配置农险从业人员。 |
由投标人提供总、省、县三级机构设立农险部门的红头文件;提供总、省、县三级机构农险从业人员情况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
|
6 |
服务能力(42分) |
车辆配置 |
4分 |
在招标行政区域内配置农业保险工作车辆,至少1台。 |
由投标人提供车辆明细表、车辆照片、车辆行驶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
7 |
风险分散体系 |
6分 |
具有完善、合理的农业保险再保险安排、大灾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和重大灾害应急预案。 |
由投标人提供近三年总公司再保险安排证明材料;提供大灾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和重大灾害应急预案等相关证明材料。 |
|
8 |
服务方案 |
5分 |
包括组织机构架构、岗位职责、各环节服务流程等。 |
由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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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服务承诺 |
4分 |
根据内容的规范性、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分,优得4分,良得3分,中得2分,差得0分。 |
由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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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科技创新 |
5分 |
农业保险科技创新应用,包括: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应用的成功案例;省内计划投入的方案和资源。优得5分,良得4分,中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
由投标人提供省级分公司合作协议复印件、全国应用的案例等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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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产品创新 |
4分 |
在上一年或当年开办创新型保险产品,并实现产能。 |
由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12 |
经营经验 |
2分 |
在招标行政区域内有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经验,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
由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13 |
管理水平(15公) |
制度建设 |
10分 |
农业保险工作相关制度,包括:产品研发制度、承保查勘理赔制度、防灾防损制度、客户服务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单证管理制度等。根据投标人建立的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综合评价,优得10分,良得7分,中得4分,差得0分。 |
由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14 |
信息化能力 |
5分 |
保险公司具备较为完善的农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 |
由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15 |
合规经营 |
行政处罚 |
3分 |
在招标行政区域内的县级分支机构近三年未因农险经营收到财政、审计、监管等部门行政处罚的,得3分;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得分。 |
由省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行政处罚相关文件。 |
16 |
助力扶贫 |
7分 |
投标人在上一年度积极开展扶贫保险业务,为支持地方政府扶贫工作起到积极促进作用,根据实施范围、保障程度,最优得7分,良好5分,一般的得2分,没开展的不得分。 |
投标人提供在招标行政区域内开展的助力扶贫工作证明材料。 |
|
17 |
协办管理 |
4分 |
投标人2019年能够积极与协办部门签署协办协议,全部签署的得2分,部分签署的得1分,未签署的不得分;能够定期开展对协办人员培训工作,并能够在当年支付协办费用的得2分,未支付或未全部支付的不得分。 |
投标人提供上年与协办部门签署协议、培训影像、协办费支付证明材料。 |
|
18 |
灾害施救 |
5分 |
投标人在上一年度能够积极开展防灾减损及灾害施救服务,积极协助地方政府开展防灾减损工作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开展灾害施救服务的3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
投标人提供在招标行政区域内开展的防灾及灾害施救工作证明材料。 |
|
19 |
信访维稳 |
2分 |
投标人在上一年度内未发生到县级或县级以上信访事件的得2分,发生上访事件的不得分。 |
投标人提供县信访证明或县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证明。 |
|
20 |
参与公益 |
2分 |
投标人能够积极开展公益捐赠服务,积极协助地方政府开展各类社会公益活动,开展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 |
投标人提供在招标行政区域内参与公益的证明等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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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分值 |
100分 |
一一 |
一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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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标机构按得分高低依次选取标包。
现更正为:按中标机构得分高低自主选取标包。
其它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采购人:梨树县财政局
地址:梨树镇南大路285号
联系人:苏女士
电 话:13504745677
招标代理机构: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平市铁东区北市场街天桥委天成小区1#楼
邮编:136000
联系人:王法、邢工
电 话:0434-5188025
监督部门:梨树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监督电话:0434-5269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