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咨询公司遴选项目
单一来源公告
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对四平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咨询公司遴选项目进行采购的公示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的相关规定,依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的通知要求,吉林省嘉源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四平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咨询公司遴选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予以公示,以确定是否有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有异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采购人名称: 四平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拟采购项目: 四平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咨询公司遴选项目
3.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由于该项目发布两次招标公告,第一次截止到开标时间,只有两家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不足三家无法开标,第二次截止到开标时间,只有一家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经由招标人研究并审核后确定本工程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4.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东南湖大路88号南湖小区1号公建1幢(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6室
5. 由于最后发布公告到递交文件截止时间仅有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递交了投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6.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9年8月6日起至2019年8月12日止。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平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地 址:四平市
联系人:杜先生 电 话:18543496999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嘉源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平市铁西区南湖大路建设大厦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7614341240
8.有任何异议,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申请或异议。申请或异议中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服务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并确保招标代理机构在公示期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受。
9.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本公告第8条要求,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附件:磋商文件7.2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