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P202005054
二、项目名称:公主岭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公主岭市恒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公主岭市岭东街先锋委23组
中标(成交)金额:231.1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公主岭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物业管理(详见“服务需求”)
服务要求:物业经理1名,保洁7人(60岁以内,身体健康),外保洁1人,保安9名(男,60岁以内,身体健康),持有国家承认强电电工证电工2名,监控员1名,水暖工1名(电工、水暖工、监控员24小时在岗),绿化员工1名,维修员1名。
保安、保洁工具及用品物业公司承担,小型维修维护,搬运,雨雪清理。保证人员在岗,按时发放工资及时上缴各项费用(包含上述24人5险一金)服从管理,违反合同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承担一切损失。
服务时间:三年(一年一签合同)
服务标准:中标人负责保证所提供的所有服务验收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董立平、孙明科、吴凤兰、冷艳香、李绍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公主岭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公主岭市
联 系 人:郑伟
联系方式:0434-6679076
名 称:吉林省鸿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公主岭市澜建星海名苑13号楼东3号门市
联 系 人:芦旭、马王月
联系方式:15774446655
项目联系人:芦旭、马王月
电 话:15774446655
八、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