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SPZFCG-JZXCS2020-023
二、项目名称:四平市公安局雪亮工程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吉林铭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什坊院6号30层3001-01;长春市南关区解放大路46号七十年代家园B座1608室-2。
中标(成交)金额:35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四平市公安局雪亮工程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为四平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工程暨“雪亮工程”编制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 服务要求: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所提供的所有服务验收合格 服务时间:合同约定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 静 王慧艳 魏长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四平市公安局
地 址:四平市铁东区紫气大路
联系方式:18543411223
名 称: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四平市铁西区政新街2号四平市财政局七楼
联系方式:0434-3216009
项目联系人:曹建华
电 话:0434-3216009
八、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