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县政府采购中心
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对
梨树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公共租赁住房进行采购的公示公告
(2019年2月2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的相关规定,依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的通知要求,梨树县政府采购中心对梨树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的代共租赁住房项目予以公示,以确定是否有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有异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采购人名称:梨树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2.拟采购项目: 公共租赁住房
3.采购项目预算: 600万元
采购名称 |
要求及标准 |
数量 |
备注 |
住宅楼 |
采购住宅楼36套须集中于一栋楼内,面积50~70㎡,室内布局合理,采光良好。 |
36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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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五证书齐全;房屋装潢标准符合2014年住建局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装潢标准要求。
*2、所采购房屋需分配入住后方缴纳物业费、采暖费等相关费用。
4.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根据财综〖2008〗48号文件精神,即财政部关于修订《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五条之规定: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用于租赁补贴开支后,仍有结余的,可以用于弥补购买廉租住房支出,但不得用于新建廉租住房支出。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仍有部分家庭迫切需求廉租住房。按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即单一来源采购,特此申请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吉林省境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梨树县健美街与中兴大路交汇处
6.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1)项目于2019年1月11日进行公开招标,截止到2019年2月13日,确认参加投标响应投标人不足3家,故废标。
(2)吉林省境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有项目住宅产品面积、户型符合政府采购标准,并且该公司的住宅楼商品均已获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以上情况符合法定要求,目标明确,合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组织购买。
7.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周 庆 梨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局长
黄 丽 梨树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主任
赵春平 梨树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科长
8.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9年2月20日起至2019年2月27日止。
9.联系方式:
采购人:梨树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地址:梨树县梨树镇前进大街 联系人:黄丽1359664606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梨树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梨树镇树文东街119号
联系人:刘威 0434-5227543
财政部门:梨树县财政局采购办 地址:梨树县梨树镇梨树镇南大路285
联系人:刘雪松 0434-5269516
10.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中心提交申请或异议,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申请或异议中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货物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并确保本中心及财政部门能够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受。
11.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本公告第十条要求,中心将协调采购人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