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FZ2018070
1. 招标条件
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伊通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伊发改字【2018】1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水利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境内。
一标段项目名称: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材、管件采购及安装
招标内容:采购PE100级管材、管件采购及安装。
二标段项目名称: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净水设备、变频器采购
招标内容:净水器、变频器、紫外线等材料设备采购 及安装。
计划工期: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需具有专业生产塑胶(PE)管材的生产能力,且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许可批件的生产企业;企业通过IS0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有效期内合格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营业范围需有管道安装范围。
3.2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企业,具有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及相应证明。企业通过IS0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
3.3五年内有类似供货业绩
3.4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本招标工程实施需要。
3.5信誉良好,无不良履约记录。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注册、2018年5月25日至2018年5月31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距离开标24小时之前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认参加投标”界面点击“投标”按钮,否则投标无效;点击“投标”按钮后,开标时不参与投标的,取消其在1至2年内投标资格。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4日上午9:00时,四平市政务大厅一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一标段保证金拾万元整,二标段保证金贰万元整,开标现场提交从基本帐户开出的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原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因投标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及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jl.gov.cn/ggzyjy/ggzyjy/)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通满族自治县水利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黄艳萍
联系电话:0434-4228138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闫程程
联系电话:18844592228 0431-8268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