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农村公路改造工程(永发至大岭)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SPTP220000000313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公主岭市农村公路改造工程(永发至大岭)已由公主岭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公发改审批字[2016]133号和公发改审批字[2018]27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己由公主岭市交通运输局以公交字[2018]78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公主岭市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自筹,招标人为公主岭市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规模:共包含5条路线,合计7530米,采用四级公路标准。
2.2建设地点:公主岭市永发乡永发至大岭。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2018年11月5日至2019年9月30日,工期:329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过去五年累计具有不小于2500米的沥青混凝土路面的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企业资质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特级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参与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进行网上注册,于2018年9月30日到2018年10月12日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9日13时0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为公主岭公共资源开标室(公主岭市公主东大街62号建设银行五楼、公主大街与迎宾路交汇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第一信封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3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开标现场提交从基本户开出的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原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因投标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主岭市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公主岭市
联系人:孙颖
电  话:0434-887001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公主岭市澜建星海名苑13号楼3号门
联系人:孙莹
联系电话:0434—653065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主岭支行
账户名称:吉林省万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主岭分公司
帐  号:22001626238059559999
监督部门:公主岭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0434-8870006
2018年9月30日
公主岭市农村公路改造工程(永发至大岭)施工
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信息公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公主岭市农村公路改造工程(永发至大岭)已由公主岭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公发改审批字[2016]133号和公发改审批字[2018]27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己由公主岭市交通运输局以公交字[2018]78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公主岭市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自筹,招标人为公主岭市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规模:共包含5条路线,合计7530米,采用四级公路标准。
2.2建设地点:公主岭市永发乡永发至大岭。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2018年11月5日至2019年9月30日,工期:329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过去五年累计具有不小于2500米的沥青混凝土路面的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企业资质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特级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公主岭市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公主岭市 联系人:孙颖 电话:0434-8870012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吉林省万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公主岭市澜建星海名苑13号楼3号门 联系人:孙莹 电话:0434-6530655  | 
    
| 
       1.1.4  | 
      
       项目名称  | 
      
       公主岭市农村公路改建项目(永发至大岭)施工  | 
    
| 
       1.1.5  | 
      
       建设地点  | 
      
       公主岭市永发乡永发至大岭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地方自筹资金(100%)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资金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规模:共包含5条路线,合计7530米,采用四级公路标准。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 
    
| 
       1.3.2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329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 11月5日 计划交工日期:2019年 9月30日  | 
    
| 
       1.3.3  | 
      
       质量要求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 
       1.3.4  | 
      
       安全目标  | 
      
       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质条件:见附录1 财务要求:见附录2 业绩要求:见附录3 信誉要求:见附录4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资格:见附录5 其他要求:无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系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         资质; ......  |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  | 
      
       /  | 
    
| 
       1.4.4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  |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 
    
| 
       形式:/  | 
    ||
| 
       1.11.1  |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或不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 对分包人的资格要求: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最高投标限价、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 电子版固化清单由招标人提供,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可自行下载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日前  | 
    
| 
       形式:①以书面形式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或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54514083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公主岭市澜建星海名苑13号楼3号门 联系人:孙莹    电话:0434-6530655 ② 通过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系统模块进行,投标人可通过电话告知,以便及时给予答复。  |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通过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上发布,投标人可自行下载。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收到澄清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 
    
| 
       形式:确认通知以书面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545140835@qq.com,如24小时内未收到确认通知,将默认投标人已收到发出的澄清文件。  |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通过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上发布,投标人可自行下载。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收到澄清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 
    
| 
       形式:确认通知以书面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545140835@qq.com,如24小时内未收到确认通知,将默认投标人已收到发出的澄清文件。  | 
    ||
| 
       3.1.1  | 
      
       投标文件密封形式  | 
      
       ☑双信封 □单信封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  | 
    
| 
       3.2.1  |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  |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通过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  | 
    
| 
       3.2.3  | 
      
       报价方式  | 
      
       ☑单价 □总价  | 
    
| 
       3.2.6  | 
      
       是否接受调价函  | 
      
       □是 √否  | 
    
| 
       3.2.8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由招标人提供,463.1696万元  | 
    
| 
       3.2.9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90  日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伍万元    投标人须按照下方标明的招标代理机构账户名称,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基本户以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方式单独提交(均为原件),并经过项目负责人当场确认后参加投标。票据有效时限为自开标当日起不少于25天(遇到国家法定3天假日的,在假期结束后3日内开标的,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不少于18天)。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同时投标人必须将票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财务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特别声明: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票据上必须注明投标投标人名称,未注明的或以个人名义提交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投标人以现金、现金支票、银行转账支票及转入、汇入(存入)、实时通等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 特殊约定:如果因投标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财务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吉林省万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主岭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主岭支行 账    号:22001626238059559999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   /     □不要求  | 
    
| 
       3.4.3  | 
      
       投标保证金的利息计算原则  | 
      
       (1)计算利息的起始日期为投标截止当日,终止日期为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日期的前一日; (2)投标保证金的利息按照第(1)款所述计息时间段内招标人指定汇入银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并扣除招标人汇款手续费; (3)利息金额计算至分位,分一下尾数四舍五入  |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  | 
      
       (1)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 (2)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借用他人资质,互相串通、结盟,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进行投标者。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 ☑有,具体要求如下  | 
    
| 
       3.5.1修改为: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 企业资质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特级的投标人提供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 
    ||
| 
       3.5.3增加特殊约定: 如不能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查询的业绩,要求如下 1.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可以是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程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如以上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不能查找出满足最低资格条件要求的数据时,投标人应补充相应的项目法人或相应级别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如附外文业绩证明材料需有经公证的中文译文并应能证明其完成情况。 4.投标人所填报的施工业绩如因企业名称发生变化而与投标人名称不符时,应由其营业执照的发证机关出具相应证明材料(资质证书中已经明示的除外)或附有效企业改制等证明材料。 5.投标人子公司的施工业绩不能作为投标人的施工业绩;投标人填报的业绩若为其总(母)公司或其它公司名称时,应由项目法人或项目法人的主管部门出具相应证明材料。若为其兼并或重组的其它公司名称时,应由有关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6.投标人填报某项业绩提供证明材料不符合以上要求时,则该项业绩视为无效业绩,不作为评审依据。  | 
    ||
| 
       3.5.5增加特殊约定: 如不能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查询的业绩,要求如下: 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任职证明。任职证明应明确任职职务、任职时间、任职期内的施工内容,出具机构为该项目的发包人或发包人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应的质量监督机构,该任职证明中必须体现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的名字,证明材料中必须体现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的名字,否则不作评审依据。  |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15年至 2017年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2013 年 01 月 01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 
       3.7.4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4份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U盘) 其他要求:/  | 
    
| 
       3.7.5  | 
      
       装订要求  | 
      
       /  | 
    
| 
       4.1.2  | 
      
       封套上写明  |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封套: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封套: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投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              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银行保函封套: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 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R是,退还时间: 将未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其第二信封退回给投标人,将虽通过了第一信封评审但综合评分前三名以外的投标人其第二个信封退还给投标人。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第一个信封评标结束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地点:公主岭公共资源开标室(公主岭市公主东大街62号建设银行五楼、公主大街与迎宾路交汇处)  | 
    
| 
       5.2.1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程序  | 
      
       (4)密封情况检查:检查商务及技术文件是否存在提前开启情况 (5)开标顺序: 按投标文件递交的顺序  | 
    
| 
       5.2.3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程序  | 
      
       (4)密封情况检查:检查商务及技术文件是否存在提前开启情况 (5)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的顺序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相应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3名  |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同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示期限:  3  日 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 √是  | 
    
| 
       7.5  | 
      
       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  | 
      
       中标通知书通过书面形式,要求中标单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 中标结果通知,采用将中标结果公告在发布公告的媒介上发布代中标结果通知。  | 
    
| 
       7.6  | 
      
       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  | 
      
       公告媒介:同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告期限: 3   日  | 
    
| 
       7.7.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R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现金、支票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6  %签约合同价。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   /    □不要求  | 
    
| 
       8.5.1  | 
      
       监督部门  | 
      
       监督部门: 公主岭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 公主岭市  电    话: 0434-8870006  传    真:   /           邮政编码: 136100  |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R否 □是,具体要求: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 
    ||
| 
       中标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中标服务费金额为中标金额1.2%。  | 
    ||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资质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 
       财务要求  | 
    
| 
       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且银行资信良好。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业绩要求  | 
    
| 
       在过去五年累计具有不小于2500米的沥青混凝土路面的工程业绩。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信誉要求  | 
    
| 
       投标人不存在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 
            项目经理 | 
      
       1  | 
      
       本项目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公路或市政施工经验5年,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或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无在岗项目(至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 
       项目总工  | 
      
       1  | 
      
       本项目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公路或市政施工经验5年。  | 
    
6、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 
       1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  |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及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担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限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户其他电子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没有分包计划。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己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7)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10)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40分 主要人员:25分 其 他 因 素:35分  | 
    |||||||
| 
       2.2.3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 
    |||||||
| 
       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 3 名通过详细评审  | 
    |||||||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 
       2.2.2(1)  | 
      
       施工组织设计  | 
      
       40分  | 
      
       总体施工布置及规划  | 
      
       4  | 
      
       施工总体进度保障措施,优者得4分,合理得3分。  | 
    ||||
|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及技术措施  | 
      
       8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优者得8-6分,合理得5分。  | 
    |||||||
| 
       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5  | 
      
       质量管理保证体系与措施,优者得5-4分,合理得3分。  | 
    |||||||
|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5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优者得5-4分,合理得3分。  | 
    |||||||
|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5  |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编制优者得5-4分,合理得3分。  | 
    |||||||
| 
       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5  | 
      
       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编制优者得5-4分,合理得3分。  | 
    |||||||
|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 
      
       4  |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编制优者得4分,合理得3分。  | 
    |||||||
| 
       原材料进场计划  | 
      
       2  | 
      
       原材料进场计划,优者得2分,合理得1.5分  | 
    |||||||
| 
       劳动力安排计划  | 
      
       2  | 
      
       劳动力计划安排合理,优者得2分,合理得1.5分  | 
    |||||||
| 
       2.2.2(2)  | 
      
       主要人员  | 
      
       25分  | 
      
       项目机构设置、岗位配置、机构运转流程  | 
      
       5  | 
      
       机构、岗位配置齐全、合理,分工明确,机构运转顺畅、科学、完善,得5-4分;配置基本满足要求,机构运转正常,得3分;  | 
    ||||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10  | 
      
       在满足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公路施工的项目经理经历加2分,最多加4分。满足最低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要求,得6分;  | 
    |||||||
|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 与业绩  | 
      
       10  | 
      
       在满足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公路施工的项目总工经历加2分,最多加4分。满足最低资格审查条件(项目总工)要求,得6分;  | 
    |||||||
| 
       2.2.2(3)  | 
      
       其他因素  | 
      
       技术能力  | 
      
       15分  | 
      
       重点难点工程及解决方法  | 
      
       15  | 
      
       重点难点工程突出,解决办法合理、科学、先进,优得15-13分,良得12-10分,满足项目要求合理得9分。  | 
    |||
| 
       售后服务及优惠条件  | 
      
       20分  | 
      
       售后服务及优惠条件  | 
      
       20  | 
      
       比较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及优惠条件,优得20-18分,良得17-15分,一般得14-12分。  | 
    |||||
7、发布时间:本次招标文件关键内容信息公开时间至2018年10月19日24时00分结束。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主岭市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公主岭市
联系人:孙颖    电  话:0434-887001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公主岭市澜建星海名苑13号楼3号门
联系人:孙莹    联系电话:0434—6530655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