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FZ201819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辽市南湖生态公园建设项目已由双辽市发展改革局以双发改审批【2018】6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市财政债券资金,招标人为双辽市兴城项目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水利部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本工程位于双辽市境内。
2.2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工程名称:双辽市南湖生态公园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JLFZ2018197
招标内容:新建堤顶道路1332.517米,新建环湖路1255米,新建护坡面积2674.4平方米,新建双孔箱涵一座。综合工程量土方524104.45m³,砼60.17m³。
计划工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3日至2018年12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http://ggzy.siping.gov.cn/和www.jlssljsxx.com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两个网站均需下载),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单位需提交本单位在www.jlssljsxx.com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时获取的下载验证信息码,否则投标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25日上午9:00时,地点为四平宾馆四楼开标室。
6、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壹拾伍万元整,开标现场提交从基本帐户开出的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原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因投标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水利建设信息平台(www.jlssljsxx.com)和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双辽市兴城项目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双辽市安居小区
联 系 人:王阳阳
联 系 电 话:15204458511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A座1406室
联 系 人:张伟
联系电话:15754388886
监督管理部门:四平市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标保证金收款人名称: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投标保证金收取账号:0710729011015200007405
开户行名称: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大街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