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ZX2018-18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通县伊通河重点段(M37+025-M37+525、M43+438-M47+730)治理工程已由吉林省水利厅以吉水技【2017】86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级及县级资金,招标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水利局伊通河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中鑫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环境保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本工程位于伊通满族自治县境内。
2.2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工程名称:伊通县伊通河重点段(M37+025-M37+525、M43+438-M47+730)治理工程-环境保护工程
招标内容: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监测措施、环境保护临时措施等
计划工期: 2019年1月15日至2019年12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http://ggzy.siping.gov.cn/和www.jlssljsxx.com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两个网站均需下载),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单位需提交本单位在www.jlssljsxx.com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时获取的下载验证信息码,否则投标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月3日上午9:00时,地点为四平宾馆四楼开标室。
6、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壹万伍仟元整,开标现场提交从基本帐户开出的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原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因投标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水利建设信息平台(www.jlssljsxx.com)和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通满族自治县水利局伊通河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水利局
联系人:刘丽
联系电话:0434-422004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鑫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东南湖大路恒业广场A座1306室
联系人:逯文辉
联系电话:0431-89235507
监督管理部门:四平市水利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标保证金收款人名称:吉林省中鑫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保证金收取账号:158825729163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长春南湖大路支行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