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DGX-JLZB-201804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通满族自治县2018年动态调整新增贫困户饮水安全分散式饮水工程已由伊通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伊发改字【2018】14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水利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本工程位于伊通满族自治县境内。
工程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2018年动态调整新增贫困户饮水安全分散式饮水工程
招标内容:设备采购等。
供货期: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经营范围的制造厂商或经销商,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签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许可。
(3)生产经营范围满足投标设备或材料范围要求。
(4)制造厂商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5)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能满足本招标工程实际需要。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3至2019年1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月23日下午13:30时,地点为四平宾馆四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五万元整,开标现场提交从基本账户开出的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原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因投标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和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通满族自治县水利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434-4228138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A座1408室
联系人:齐女士
联系电话:15044022693
监督管理部门:四平市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标保证金收款人名称: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投标保证金收取账号:0710722011015200006458
开户行名称: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志街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