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伊通满族自治县县道伊怀线X064马鞍山至范家屯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施工监理及中心试验室招标
招标编号: YC19334053(ZBA)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通满族自治县县道伊怀线X064马鞍山至范家屯段路面改造工程己由伊通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伊发改字{2019}4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伊通满族自治县公路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省补助和地方政府自筹己落实,招标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公路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施工监理和中心试验室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本项目路线全长21.190公里,路基宽度12米,行车道宽度2*3.7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大榆树村段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共设置小桥22米/2座,平面交叉30处。二级公路标准。
2.2项目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马鞍山北镇北部。
2.3项目标段划分及具体内容:本项目共分为五个标段。其中3个施工标段,1个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标段,1个中心试验室标段。
2.4 施工标段计划工期:2019年9月30日-2020年10月31日。共计397日历天。
施工监理标段服务期:2019年9月30日-2020年10月31日。共计397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预计1127日历天。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如施工工期进行调整,则监理服务期也相应进行调整。
试验室标段服务期:2019年9月30日-2020年10月31日。共计397日历天。包括施工准备阶段及施工阶段的试验检测,如施工工期进行调整,则试验检测服务期也相应进行调整。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投标人应具有下列资格(最低要求):
标段类型 |
资质要求 |
企业业绩 |
施工标段 |
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 |
01-03标段:近5年内(2014年1月1日之后交工)累计完成过不少于20公里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路面工程施工业绩; |
监理标段 |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丙级监理资质; |
在近5年(指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完成过一项二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
试验室标段 |
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资质,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中国计量认证证书(CMA),且具有完善的试验检测配套设施 |
在近5年(指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完成过一项二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试验检测业绩。具备检测机构相应参数且满足项目检测要求。 |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标段投标人可对施工任意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在1个标段中标。开标评标顺序为01标段→02标段→03标段,施工标段投标人在前一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的,在其后续标段不再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监理标段和试验室标段的投标人只可对其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须在投标文件里提供投标人代表和项目组成人员(不含退休人员)开启前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参保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响应无效。。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参与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注册、2019年9月2日到2019年9月6日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踏勘现场:无。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下同)2019年9月26日10时00分,地点为伊通县公共资源第1开评标室(伊通满族自治县委党校三楼开评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示
7.1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7.2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将在发布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招标人联系方式。
7.3 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公示在发布公告的媒介上。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总监理工程师、中心试验室主任)的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中标人公示内容:中标人名称、中标价。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施工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合理低价法,监理标段、试验室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9、投标保证金:
施工第一标段投标保证金为:50万元。施工第二标段投标保证金为:26万元。施工第三标段投标保证金为:31万元。监理标段投标保证金为:2万元。试验室标段投标投标保证金为:1.5万元。
开标现场提交从基本户开出的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原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因投标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0、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伊通满族自治县公路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地 址: 伊通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一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434-4203996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层
联 系 人: 王经理
电 话: 0431-81905699
收款人全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帐 号:07160201040009045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新月支行
开户行行号:103241016028
监督部门:伊通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0434-4222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