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重点段三期左岸河漫滩湿地工程)已由伊通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伊发改字[2020]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水利局伊通河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星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一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本工程位于伊通满族自治县境内。
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重点段三期左岸河漫滩湿地工程)第一标段
招标内容: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等。
计划工期:2020年4月10日至2021年12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10日至2020年3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http://ggzy.siping.gov.cn/和www.jlssljsxx.com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两个网站均需下载);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单位需提交本单位在www.jlssljsxx.com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时获取的下载验证信息码,否则投标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4月2日上午9:00时,地点为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平宾馆,四平市铁西区南新华大街1101号,南湖公园对面),一楼第1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
6.1保证金为贰拾捌万元整,开标现场提交从基本帐户开出的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原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因投标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水利建设信息平台(www.jlssljsxx.com)及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通满族自治县水利局伊通河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田淑萍
联系电话:0434-422004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星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田润
联系电话:0431-81682210
监督管理部门:四平市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4-5081918
投标保证金收款人名称: 吉林省星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收取账号:0710 5180 1101 5200 0144 29
开户行名称:吉林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域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