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叶马线靠山镇至马鞍山镇段公路改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FZ20200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通满族自治县叶马线靠山镇至马鞍山镇段公路改扩建项目已由伊通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伊发改字〔2019〕141号文件批准建设,设计文件已由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以“伊交发[ 2019]177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省级补助资金及地方政府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公路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及中心试验室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叶马线靠山镇至马鞍山镇段公路改扩建项目施工、监理及中心试验室项目。
2.2 项目规模:三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7.5米,路面宽度6.5米,路线总长16.742公里,修建桥梁4座,修建涵洞10道。
2.3 建设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西北部。
2.4 本次招标标段划分及具体内容:
标段 |
路线名称 |
起止桩号 |
建设规模及主要施工内容 (m) |
01 |
伊通满族自治县叶马线靠山镇至马鞍山镇段公路改扩建项目01标段 |
K72+466-K77+855 |
路线全长5.389公里,新建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桥3座;钢筋混凝土盖板暗涵2座;钢筋混凝土圆管涵2道;交通工程及绿化工程 |
02 |
伊通满族自治县叶马线靠山镇至马鞍山镇段公路改扩建项目02标段 |
K77+855-K84+000 |
路线全长6.145公里,新建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桥1座;钢筋混凝土圆管涵7道;交通工程及绿化工程 |
03 |
伊通满族自治县叶马线靠山镇至马鞍山镇段公路改扩建项目03标段 |
K84+000-K89+208 |
路线全长5.2083公里,钢筋混凝土圆管涵1道;交通工程及绿化工程 |
04 |
伊通满族自治县叶马线靠山镇至马鞍山镇段公路改扩建项目04标段 |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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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伊通满族自治县叶马线靠山镇至马鞍山镇段公路改扩建项目05标段 |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试验检测服务工作 |
2.5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
监理标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中心试验室标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试验检测服务工作
2.6施工标段计划工期:2020年4月27日-2020年11月26日,共计213日历天。
监理标段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最终以建设单位要求为准)。
中心试验室标段服务期限:2020年4月27日-2020年11月26日,共计213日历天。(最终以建设单位要求为准)。
2.7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业绩:近三年(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交工)累计完成过不少于5公里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近三年至少担任过一项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监理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近三年(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具有一项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中心试验室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中国计量认证证书(CMA),且具有完善的试验检测配套设施。近三年内(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完成过一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工地试验室检测业绩或由检测单位独立开展的检测业绩(注:工地试验室可为公路监理单位委托的试验室),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试验检测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投标人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颁布的《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网页截图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评审时将进行网上核实,经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包括单位或者个人)将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查询最短期限从2017年1月1日至本招标文件发售之日。
3.6 本次招标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7须在投标文件里提供投标人代表和项目管理主要成员(不含退休人员)开标前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参保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响应无效。
3.8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
3.9 本次施工标段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双信封形式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监理标段和中心试验室标段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3月19日至2020年03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注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文件递交
5.1根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依法依规创新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运行方式的通知》(吉公管办[2020]2号)文件精神,投标文件递交原则上采用邮寄方式。按照四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文件《严防疫情输入“五条措施”的通告》(四防指发[2020]6号)文件精神,所有省外返平人员必须隔离,因此吉林省外投标人必须采取邮寄方式(所有文件统一装箱,箱口处粘贴封条,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标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内装投标保证金证明、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上述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招标文件中若规定可以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只适合省内的投标人,并严格按照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细则》规定做好相关防疫措施,投标人均以视频方式参加开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4月10日11时0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为四平市吉平宾馆一楼第三开标室(四平市铁西区南新华大街1101号 )。本项目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4月10日11时00分,开标地点:四平市吉平宾馆一楼第三开标室;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第一信封评审结束后,开标地点:四平市吉平宾馆一楼第三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不予受理。
5.4疫情期间,所有邮寄的投标文件可不提供原件,直接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并承诺其真实有效。请投标人合理安排邮寄时间,以确保投标文件能够按时到达。如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在运输途中出现破损将不予受理。
邮寄地址: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平市铁西区南新华大街1101号)转吉林省城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接收人:李经理
联系方式:13204346566
5.5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一标段为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00元);二标段为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00元);三标段为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00元);四标段为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元);五标段为贰万元(¥20000.00元),开标现场提交从基本户开出的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银行保函原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因投标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6.2本次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在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
6.2 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在发布公告的媒介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中标人公示内容:中标人名称、中标价。
7其它
7.1根据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细则》规定,个人身体状况欠佳或近14天内有湖北、黑龙江和日韩等疫情严重地区旅行史、出现发热等症状或与发热病人有接触的,不得参与项目的现场开评标活动。
7.2.进场体温检测:参与现场开标的投标人通过专用通道到达开标区域,在专用通道入口须佩戴好口罩、出示承诺书,主动配合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实名登记。出现体温高于37.3℃或实际情况与承诺书不符的将被劝返,并视情况通知防疫机构进行强制隔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通满族自治县公路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一楼
联系人:刘晓东
电话:15734418000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中海国际广场A座1406室
联系人:闫程程
电话:18844592228
监督部门:伊通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0434-4222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