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已由伊通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伊发改字【2021】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专项债券及企业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本工程位于伊通满族自治县东南侧、伊通河岸新四村以西附近。
招标内容:一标段:输水线及水厂;
十标段:各泵站高压电侧工程。
项目计划工期:2021年5月20日至2023年6月3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
(2)一标段: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和市政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十标段: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4月22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http://ggzy.siping.gov.cn/和www.jlssljsxx.com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两个网站均需下载);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单位需提交本单位在www.jlssljsxx.com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时获取的下载验证信息码,否则投标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传递截止时间:一标段、十标段2021年5月12日9:00逾期传递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疫情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须邮寄投标,确保开标前邮到,邮寄相关事宜联系项目负责人,非中、高风险地区不接受邮寄投标。
地点: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平市铁西区南新华大街1101号吉平宾馆2开标室)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5月12日9:00
地点: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平市铁西区南新华大街1101号吉平宾馆2开标室)
7. 投标保证金
7.1保证金一标段: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十标段:人民币贰万元整,开标现场提交从基本帐户开出的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原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因投标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水利建设信息平台(www.jlssljsxx.com)及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 伊通满族自治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伊通满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公室
联 系 人: 邹璐
电 话: 15144467776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解放大路810号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431-81696339
3.监督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四平市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4-5081918
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开户户名: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
帐 号:8113601013000169737
开户行:中信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