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小河流兴开河梨树县沈洋镇大孤山村至阎达村段治理工程已由吉林省水利厅以吉水审批【2020】30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梨树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同欣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本工程位于梨树县境内。
2.2招标编号:JLTXY-2021-038
2.3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小河流兴开河梨树县沈洋镇大孤山村至阎达村段治理工程
招标内容:建筑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临时工程等
2.4计划工期:2021年9月1日到2022年7月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10日9时00分至2021年5月14日17时00分,登录“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siping.gov.cn/)和www.jlssljsxx.com”下载招标文件(两个网站均需下载)。未进行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验证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招标活动。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单位需提交本单位在www.jlssljsxx.com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时获取的下载验证信息码,否则投标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3日9时,地点为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3开标室(四平市吉平宾馆一楼,四平市铁西区南新华大街1101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疫情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须邮寄投标,确保开标前邮到,邮寄相关事宜联系项目负责人,非中、高风险地区不接受邮寄投标。
5.4因疫情特殊时期,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6、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为42万元整,开标现场提交从基本帐户开出的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原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因投标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jlssljsxx.com及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梨树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梨树县奉化东大街1号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434-522822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临河街与南三环交汇中海国际广场A座1608室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8243477631
监督管理部门:四平市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4-5081918
开户银行:314241000752
账 号:0710729011015200007398
开户行名称: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大街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