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通满族自治县·抚公线(大孤山酒精厂—公主岭交界段) 路面改建工程、施工监理及中心试验室,已由伊通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伊发改字[2021]1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分为省级补助资金及地方政府自筹,招标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公路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施工监理和中心试验室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抚公线(大孤山酒精厂—公主岭交界段) 路面改建工程、施工监理及中心试验室。
2.2建设地点:靠山镇、黄岭子镇、大孤山镇。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四个标段。
一标段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抚公线(大孤山酒精厂—公主岭交界段) 路面改建工程一标段,招标编号:20210512-GC02-G-1;
二标段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抚公线(大孤山酒精厂—公主岭交界段) 路面改建工程二标段,招标编号:20210512-GC02-G-2;
三标段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抚公线(大孤山酒精厂—公主岭交界段) 路面改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编号:20210512-GC02-G-3;
四标段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抚公线(大孤山酒精厂—公主岭交界段) 路面改建工程中心试验室,招标编号:20210512-GC02-G-4。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路线全长26.287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改建方案为功能性修复,主要为处理病害后统一加铺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上面层及5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罩面。
一标段:K313+292-K326+700段,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K326+700-K339+579段,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
三标段:伊通满族自治县·抚公线(大孤山酒精厂—公主岭交界段) 路面改建工程施工监理。
四标段:伊通满族自治县·抚公线(大孤山酒精厂—公主岭交界段) 路面改建工程中心试验室。
2.5计划工期:
一、二标段工期: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8月30日,74日历天。
三标段服务期: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8月30日,74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预计804日历天。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如施工工期进行调整,则监理服务期也相应进行调整。
四标段服务期: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8月30日,74日历天。包括施工准备阶段及施工阶段的试验检测,如施工工期进行调整,则试验检测服务期也相应进行调整。
2.6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投标人应具有下列资格(最低要求):
标段 |
资质要求 |
企业业绩 |
一标段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在近3年(指2018年1月1日以后交工的工程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内完成过一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
二标段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在近3年(指2018年1月1日以后交工的工程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内完成过一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
三标段 |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监理资质; |
在近3年(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一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
四标段 |
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资质,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中国计量认证证书(CMA),且具有完善的试验检测配套设施 |
在近3年(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一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工地试验室检测业绩或由检测单位独立开展的检测业绩(注:工地试验室可为公路监理单位委托的试验室)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特级资质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
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
3.6须在投标文件里提供投标人代表和项目管理主要成员(不含退休人员)开标前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参保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投标无效。
3.7投标人只可对1个标段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参与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必须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注册、2021年5月18日到2021年5月24日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二标段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三、四标段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9日9时3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为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吉平宾馆(吉林省四平市南新华大街1101号)一楼第1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疫情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须邮寄投标,确保开标前邮到,邮寄相关事宜联系项目负责人,非中、高风险地区不接受邮寄投标。
6.3因疫情特殊时期,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8、投标保证金
一标段:30万元人民币,二标段:30万元人民币,三标段:1.1万元人民币,四标段:9600元人民币。开标现场提交从基本户开出的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银行保函或其它保函原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因投标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伊通满族自治县公路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地 址: 伊通满族自治县正阳街46号
邮政编码: 130700
联 系 人: 马先生
电 话: 18644829392
招标代理: 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平市铁东区天桥下团结街鸿云印业南行80米(吉林昊达商网)
邮政编码: 136000
联 系 人: 宋工、邢工
电 话: 0434-5188025
邮 箱:75061037@qq.com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四平中央东路支行
账 号:0804220209001099886
开户行名称: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平分公司
监督部门:伊通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0434-4222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