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原国道G229后范至河北段改建工程,己由伊交发【2021】4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境内公路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申请省补助投资和地方政府自筹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和中心试验室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原国道G229后范至河北段改建工程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路基宽6.5米、路面宽5米,路线全长为7.652km,本项目设计段落内原有桥梁4座,全部维修利用;原有涵洞7道,本次设计利用3道,拆除新建涵洞4道。
2.3 建设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境内境内。
2.4 本次招标标段划分及具体内容:
标段类型 |
标段划分 |
内容概况 |
施工标段 |
01标段 |
(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 |
监理标段 |
02标段 |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
中心试验室标段 |
03标段 |
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试验检测服务工作 |
2.5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
监理标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中心试验室标段: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试验检测服务工作。
2.6 施工标段计划工期:2021年6月20日-2021年10月31日,共计132日历天;
监理标段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最终以建设单位要求为准)。
中心试验室标段服务期限:2021年6月20日-2021年10月31日,共计132日历天。(最终以建设单位要求为准)。
2.7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业绩:近三年(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交工)累计完成过不少于1项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已经在本单位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三年至少担任过1项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特级资质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
监理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交工)具有一项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或乙级监理资质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
中心试验室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中国计量认证证书(CMA),且具有完善的试验检测配套设施。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交工)完成过一项四级及以上公路工地试验室检测业绩或由检测单位独立开展的检测业绩(注:工地试验室可为公路监理单位委托的试验室),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试验检测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本次招标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6须在投标文件里提供投标人代表和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不含退休人员)开标前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参保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投标无效。
3.7本项目施工标段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双信封形式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监理标段和中心试验室标段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18日至2021年5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注册、办理CA锁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10日9时0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为四平市吉平宾馆一楼第3开标室(四平市铁西区南新华大街1101号 )。
5.2本项目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6月10日9时00分,开标地点:四平市吉平宾馆一楼第3开标室;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第一信封评审结束后,开标地点:四平市吉平宾馆一楼第3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4疫情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须邮寄投标文件,确保开标前邮到,邮寄相关事宜联系项目负责人,非中、高风险地区不接受邮寄投标文件。
5.5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一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二标段、三标段投标保证金分别为人民币叁仟元,开标现场提交从基本户开出的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银行保函原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因投标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示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伊通满族自治县境内人民政府网站、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上发布。
6.2本次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在伊通满族自治县境内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
6.3 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在发布公告的媒介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中标人公示内容:中标人名称、中标价。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伊通满族自治县境内公路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地 址:伊通满族自治县境内交通局一楼
邮 编:130700
联 系 人: 马先生
电 话: 0434-4237730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润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南关区四季阳光3栋2单元604室
邮 编: 130000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 17130611222 /17130655222
监督部门:伊通满族自治县境内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0434-4222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