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通满族自治县三星河城市防洪工程已由伊通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伊发改字【2021】3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水利局河道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本工程位于伊通满族自治县境内。
2.2招标编号:JLFZ2021036
2.3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三星河城市防洪工程(一标段)
2.3招标内容:建筑工程、水土保持工程、临时工程等
2.5计划工期:2021年7月10日到2022年6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4日9时00分至2021年6月10日17时00分,登录“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siping.gov.cn/)和www.jlssljsxx.com”下载招标文件(两个网站均需下载)。未进行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验证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招标活动。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单位需提交本单位在www.jlssljsxx.com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时获取的下载验证信息码,否则投标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28日9时,地点为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开标室(四平市吉平宾馆一楼,四平市铁西区南新华大街1101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疫情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须邮寄投标,确保开标前邮到,邮寄相关事宜联系项目负责人,非中、高风险地区不接受邮寄投标。
5.4因疫情特殊时期,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6、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为20万元整,开标现场提交从基本帐户开出的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原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因投标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jlssljsxx.com及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通满族自治县水利局河道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 伊通满族自治县永平路8号
联 系 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13843485811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临河街与南三环交汇中海国际广场A座1406室
联 系 人:沈女士
联系电话:17704316663
监督管理部门:四平市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4-5081918
投标保证金收款人名称: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投标保证金收取账号:0710729011015200007405
开户行名称: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大街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