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四平市拍卖行有限公司受有关部门委托,定于2021年 10 月 11日10:00在四平市吉平宾馆一楼第一开标室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一、实物资产明细如下:
标的1、位于四平市铁西区光明街八道街早市(原太阳雨美容美发工作室)商业用房,建筑面积80平方米,年租赁权,拍卖参考价38400.00元。竞买保证金10000.00元。
标的2、位于四平市铁西区光明街八道街早市(原尝会来面食屋)商业用房,建筑面积124平方米,年租赁权,拍卖参考价53300.00元,竞买保证金20000.00元。
二、标的情况简况、拍卖条件要求及重大事项提示
1.上述标的委托方为四平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上述标的租赁权按现状进行网络拍卖。
2.上述标的均无优先竞买人。
3.上述标的拍卖保留价为评估价格,由四平中信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核准机关为四平市财政局,已备案。
4.竞买人在报名前必须对委托方的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押金及标的市政相关配套设施无异议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
5.本次拍卖上述房屋租赁权中不含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及由房屋出租本身产生的税费和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一切税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将上述房屋进行转租。
7.买受人在租赁期间如对该房产进行装修、改造等,必须报请委托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在租赁期到期后,委托方不再对该部分装修、改造等部分进行补偿。
8.如买受人在租赁期间对房屋主体及屋内设施造成损坏,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9.拍卖成交后,如遇政府特殊情况需收回房产,由委托方只退回剩余部分租金,不予任何赔偿。
10.上述房产租赁权竞拍成功后交付房屋前所欠费用由委托方负责清收和缴纳。
11.拍卖上述房屋租赁权承租期限为1年,由买受人与委托方签署合同。
12.本次拍卖标的是根据委托方提供的面积对外公开拍卖,若与公告数量不符,也不影响拍卖结果
13.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方在拍卖开始前可以撤回拍卖标的,委托方、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
1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5日内将剩余成交价款一次性转入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并向拍卖公司支付佣金后,由拍卖公司出具成交确认书。
三、交易条件
1、有意竞拍者于2021年10月 9日11:00前(以资金到账为准)将竞买保证金转入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竞买保证金登记表提交之后,竞买人持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竞买资格确认表(疫情防控期间交易中心把电子版直接转到拍卖公司)、本人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证件和相应竞买保证金的汇款凭证到四平市拍卖行有限公司进行登记。如疫情严重拍卖会时间另行通知.
2、未成交的竞买人保证金以本人提交竞买保证金登记表中的银行卡号等信息为准,在5至10个工作日内按相关信息路径退还(无需本人到场)。
3、拍卖成交后,由委托方负责将标的物移交给买受人。
四、受委托拍卖公司说明及相关须知
1.竞买人参加竞买前必须到现场实地查看标的信息,对竞买标的实际状况、面积等无异议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
2.竞买人在报名前应仔细阅读中拍平台上关于竞买标的的网络拍卖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和瑕疵声明及重要提示等资料所披露的内容认可无异议,竞买人自愿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的现状和拍卖人所披露的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完全了解并认可,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标的,否则买受人应自行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3.本次拍卖标的相关情况在上述条款中未有列明的,以实际情况为准,竞买人须自行查询处理,产生的一切责任及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竞买保证金不接受银行自助设备机转账,请竞买人在银行窗口或电子转账办理手续时,存入保证金一定备注“xx标的号商业用房租赁权保证金”,如不注明涉及退款延迟等问题竞买人自己负责。
竞买登记地点:四平市创业大厦三楼
拍卖公司登记时间:2021年 10月 8 日到2021年 10月 9 日11:00止
标的展示时间:见报之日至2021年 10月 9日
标的展示地点:四平市铁西区光明街八道街早市
拍卖机构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13331555555 17390976855
保证金账户名称: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四平市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建平分社
开户行号:4022 4300 2901
账号:0730 1070 2101 5200 0005 08
拍卖佣金账户名称:四平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账号:16002019008758
开户行:吉林银行四平分行营业部
行号:343313243004013
交易场地: 吉平宾馆一楼第 1 开标室
监管单位:四平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434-3261823
拍卖机构:四平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1年 9 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