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广大投标人:
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电子化工作已经试运行一年的时间,取得了良好的成果。为更好的完善和推进招投标电子化工作,现就我市行政区域内招标投标活动做出如下要求:
1、从即日起要求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取消纸质版投标文件;各投标人携带《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 CA 锁到开标现场参加投标。
2、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在投标时,取消投标单位所需提供的《投标文件》光盘及电子U盘,招标投标活动的相关资料(含开评标视频)由招标代理机构向建设单位提供电子版备案。
3、开评标活动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含有招标文件的招投标工作情况报告报送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开评标活动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填写完的“招标投标信息统计表”报送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四平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
招投标科 0434-3229255
2021 年 9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