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常工作占80分
(一)副主任考核
由主任对副主任进行评价考核,考核档次分为优秀(A)、良好(B)、一般(C)、较差(D)四个档次,主任对副主任评选优秀比例不得超过30%。A档次按照考核人数的30%比例计算,B档次按照考核人数的60%比例计算,其它档次比例不限(A档次折算分数=80×95%=76分,B档次折算分数=80×90%=72分,C档次折算分数=80×85%=68分,D档次折算分数=80×80%=64分)。
(二)科长考核
分管主任对所分管科室科长进行评价考核,考核档次分为优秀(A)、良好(B)、一般(C)、较差(D)四个档次。A档次按照考核人数的30%比例计算,B档次按照考核人数的60%比例计算,其它档次比例不限(A档次折算分数=80×95%=76分,B档次折算分数=80×90%=72分,C档次折算分数=80×85%=68分,D档次折算分数=80×80%=64分)。
(三)其他工作人员考核
科长对科室工作人员进行评价考核,考核档次分为优秀(A)、良好(B)、一般(C)、较差(D)四个档次。A档次按照考核人数的30%比例计算,B档次按照考核人数的60%比例计算,其它档次比例不限(A档次折算分数=80×95%=76分,B档次折算分数=80×90%=72分,C档次折算分数=80×85%=68分,D档次折算分数=80×80%=64分)。
二、队伍建设占20分
(一)党建工作和政治学习共占10分,评分标准及考核由中心党支部负责
1.党建工作评分标准(5分)
(1)未按要求参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议的,每人次扣0.3分。
(2)未按要求参加支部自行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每人次扣0.2分。
(3)未按季度上缴党费的,每人次扣0.2分。
(4)未按要求参加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每人次扣0.3分。
(5)未按要求参加市委组织部、宣传部(文明办)、机关党工委等组织的各项会议、活动的,每人次扣0.5分。
2. 政治学习评分标准(5分)
未按要求参加政治学习的,每人次扣0.2分。学习笔记应做到内容精炼、字迹工整、记录清晰,字数要求10000字,内容不符的扣1分、字数每少500字扣0.3分。
(二)业务学习及活动占5分,评分标准及考核由中心党支部负责
评分标准:
1.未按要求参加中心业务学习的,每人次扣0.3分。
2.未按要求参加中心业务活动的,每人次扣0.3分。
(三)党风廉政建设占3分,评分标准及考核由中心党支部负责
评分标准:
1.受到市纪检委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优资格给予科室负责人扣0.5分;
2.受到市纪检委、检察院立案调查的,采取一票否决制。
(四)工作纪律占2分,评分标准及考核由中心党支部负责。
评分标准:
1.在上级组织的明察暗访中,受到省、市点名批评,给予直接责任人每人次扣1分,给予科室负责人每人次扣0.5分。
2.在中心党支部检查中,发现迟到、早退、无故漏岗或者不按请假程序私自外出的,给予直接责任人每人次扣0.2分,给予科室负责人每人次扣0.1分;工作时间玩游戏、看视频、炒股、购物、闲聊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的,给予直接责任人每人次扣0.3分,给予科室负责人每人次扣0.1分;工作日午间饮酒的,给予直接责任人每人次扣0.5分,给予科室负责人每人次扣0.1分。
3、不遵守会议纪律,迟到、早退、交头接耳、接打手机、打瞌睡的,给予直接责任人每人次扣0.2分,给予科室负责人每人次扣0.1分;无故不参加会议的给予直接责任人每人次扣0.3分,给予科室负责人每人次扣0.1分;参加市里的会议、培训、活动等,因会风会纪问题被通报批评的,取消直接责任人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给予科室负责人每人次扣0.5分。
4.受到中心通报批评的干部,其所在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每人次扣0.3分。
三、获得市委、市人民政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级别以上单位表彰的集体或个人,不用参加评选,直接晋升为年度优秀。
四、表彰奖励最高可加2分,评分标准及考核由中心党支部负责
1.获得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和人民团体机关、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设机构表彰的集体或个人。科室集体受到通报表彰的,给予科室负责人加2分;属于综合性工作的,给予其他人员加1分,属于单项工作的,给予具体负责人加1分;受到通报表彰的个人加2分。
2.因某项工作成绩突出、效果显著,得到上级充分肯定并在有关会议上进行典型交流的,给予科室负责人加1.5分,具体负责人加1分。
3.获得上级表彰的,给予支部书记和委员各加1分,给予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各加1分。
表彰奖励认定期间从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不累计计算,每人只能加最高的一项表彰奖励得分。
五、节假休息日,参加各项活动、会议的,最高可加2分,评分考核由中心党支部负责
节假休息日,中心党支部参加市级举办的各项活动、会议的,每人次加0.5分,累计参加活动次数超过4次的,最高加2分。
六、对出现保密安全问题的直接责任人和科室负责人采取一票否决制,不得评选年度先进个人。
七、处分减分最高可减5分,评分考核由中心党支部负责
因其他原因,受到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报批评,给予科室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一次扣5分;受到市直机关各委、办、局通报批评,给予科室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一次扣2分。
八、考核结果运用
中心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和年终评优的主要依据,在干部选拔时,将个人近三年的干部绩效考核平均分值进行排序,进行综合考量。